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,市直有关单位:
为深入实施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,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创业平台建设,鼓励、引导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,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,根据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》(丽政发〔2015〕78号)精神,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丽水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《丽水市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丽 水 市财政局
2017年6月1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:关于印发《丽水市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cebx